【李敬峰聊包養網心得】兩宋之際洛、新學術之爭及其思惟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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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宋之際洛、新學術之爭及其思惟史意義

作者:李敬峰(陜西師范年夜學哲學系傳授)

來源:《江漢論壇》2021年第7期

摘    要:兩宋之際是道學學派競合和晚期道學話語天生的主要時期,而二程洛學與荊公新學則無疑是這一時期學派角力、話語權爭奪、政治位置較量的配角,整體上呈現出洛學艱難延續、新學漸趨消失的學術格式,而這與程門后學的積極衛道,荊公新學后繼乏人、應對無力以及皇權的向背是緊密相連的。程門后學依借皇權,從政治罷黜、經學批評與人身攻擊等維度對荊公新學展sd包養開系統而周全的清理和批評,終使洛學代替新學成為南宋中期以后的顯學,并作為強勢的學術話語主導南宋學界。一方面為南宋儒學的發展賡續學脈、奠基格式和規模;另一方面也推進晚期道學學術話語的天生和建構。

 

關鍵詞:兩宋之際;程門后學;荊公新學;道學話語;

兩宋之際是宋明理學史上很是主要但研討卻又較為單薄的學術時期。主要是因為包養妹它承接兩宋,銜接程朱,乃晚期道學話語建構的關鍵時期,單薄則緣于其復雜的學術樣態,學派林立包養留言板,糾葛累年,梳理明白并非易事。我們了解,慶歷之際,學統四起,洛學、新學、蜀學、朔學等相峙而存。至兩宋之際,隨著學派宗師的紛紛離世,能夠主導當時學術格式,擔當學派競合配角的,重要是荊公新學與二程洛學,前者位居官方哲學,后者則是獨一能夠與其相對抗的學派[1]。余英時師長教師就明確指出“二程道學是在與安石‘新學’長期奮斗中逐漸定型的”[2],也就是說,這場學術競合實際上是處于平易近間位置的程門后學若何對處于官學位置的王安包養網站石新學進行較量的一場學術角力。但事實上這場學術角力又是以洛學一系為配角,呈現有攻無守的狀態,辯爭并不服衡,緣由在于新學后繼無人,重要依賴其官學位置而得以存續。以往學界的研討較多聚焦在學派宗師二程與王安石自己的糾葛上,而伴隨著程頤在黨禁中的往世,洛學旋即墮入加倍艱難的保存際遇,若何提振洛學、維系學統就成為擺在程門后學眼前的時代難題。換而言之,洛學在兩宋之際的復振很年夜水平上是由程門后學完成的。而對這一課題,以往學界則關注較少,研討不深。基于此,本文擬深刻文本,耙梳史料,以兩宋之際的顯學———二程洛學與王安石新學的消長為切進口,對兩宋之際的學術演進作一深刻式的探討,以期從一個側面將兩宋之際復雜的學術面孔提醒出來,從而細化、具化兩宋之際學術思潮的研討,進一個步驟掌握晚期道學學派的競合以及道學話語的天生與演變。

 

一、政治罷黜

 

北宋早期,雖然王安石的變包養軟體法改造遭到最基礎性的否認,但其新學則繼續作為官學而位居廟堂之上,主導學術,稱雄科場[3]。然好景不長,北宋的滅亡,使得南宋在反思和清理亡國之掉時將新學作為禍首禍首給予嚴厲的批評,而充當批評急先鋒的則是洛學一系的程門后學。那么為何程門后學要不遺余力地批評荊公新學呢?這就有需要了了洛學在兩宋之際的命運。據程頤門人尹焞年譜記載:

 

年三十七,新學日興,諫官范致虛上言曰:“程頤倡為異端,尹焞、張繹為之羽翼。”[4]

 

兩宋名臣陳公輔亦上言詆毀洛學說:

 

然執政廷之臣,不克不及上體圣明,又復輒以私衷取程頤之說,謂之伊川學,相率而從之。是以趨時競進、飾詐沽名之徒,翕然胥效,倡為狂言,謂:“堯、舜、文、武之道傳之仲尼,仲尼傳之孟軻,軻傳頤,頤逝世無傳焉。”[5]

 

從上述引文中可以看出,洛學在兩宋之際遭到學者、政客的大舉攻擊,而尤以荊公一系的排擠最為顯著,如胡安國所言:“會王安石當路,重以蔡京得政,曲加排抑,故有西山、東國之厄,其道不可,深惋惜也。”[6]顯然,新學對洛學的無情打壓,使得洛學幾近中絕,不可于世。而南渡之后,秦檜當國,繼續尊奉安石新學,打擊洛學,致使洛學在南宋初年的命運加倍悲慘、加倍凋落。《宋元學案》載:“方秦檜擅國,禁人為趙鼎、胡寅之學,而永嘉乃其寓里,后進為所愚者尤多。故紹興末,伊洛之學幾息。”[7]對此,全祖看說到:“元佑之學,二蔡、二惇禁之,中興而豐國趙公馳之。和議起,秦檜又禁之,紹興之末又馳之。”[8]全氏之言可謂確論,當權者的政治和學術取向直接培養洛學在兩包養行情宋之際一波三包養一個月價錢折的命運。為最基礎扭轉洛學幾近滅亡的被動局勢,延續學統,程門后學亦開始在兩宋之際對重要的學術勁敵荊公新學展開劇烈的反擊和批評。在兩包養犯法嗎宋之際獲得拔擢和進用的程門“四年夜門生”之首楊時首開其風,他在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圍城結束不久,憂心時政,便當即向宋欽宗奏陳道:

 

臣伏見蔡京用事二十余年,蠧國害平易近,幾危宗社,人所切齒,而論其罪者,曾莫知其所本也。蓋蔡京以繼述神宗為名,實挾王安石以圖身利,故推重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廟廷,然致本日之禍者,實安石有以啟之也。[9]

 

在楊時台灣包養網看來,“六賊”之首蔡京當權之后,禍國殃平易近,迫害不淺,然時人知其但是不知其所以然。楊時則追根溯源,認為這實是包養價格ptt蔡京推重王安石及其新學形成的,這就將蔡京之禍轉嫁至王安石。可見,楊時的批評較之其師二程已然向政治的維度轉進,不再僅僅是圍繞王安石的學術和變法展開。既然王安石乃亡國之根,那就必須采取具體的辦法以打消其影響,楊時繼續向新學發難道:

 

王安石著為邪說,以涂學者線人,使蔡京之徒,得以輕費妄用,極侈糜以送上,幾危社稷。乞奪安石配享,使邪說不克不及為學者惑。[10]

 

臣伏看睿斷,正安石學術之繆,追奪王爵,明詔中外,毀往配享之像,使淫辭不為學者之惑,實全國萬世之幸。[9]

 

王安石于元祐元年(1086年)往世,獲贈太傅,并在紹圣元年(1094年)配享孔廟,政和三年(1113年)追封王爵為“舒王”,配享孔廟,列于孟子之后,其子王靂則配享文宣王廟庭。至此荊公新學位置已如日中天,達至壯盛。既然其被指責為亡國的禍首禍首,那就必須褫奪王安石的配享,追奪其王爵,毀失落其畫像以打消其影響。楊時此疏在一世皆安于荊公新學之時,可謂石破天驚,立即遭到以馮澥為代表的推重荊公新學的台灣包養網士年夜夫的劇烈還擊,致使楊時被罷官[11]。雖這般,此舉卻首開從政治上攻擊荊公新學的端緒。建炎三年(1129年)洛學追隨者權相趙鼎繼續發難,他說:

 

自熙寧間王安石用事,肆為紛更,祖宗之法掃地而生平易近始病。至崇寧初,蔡京托名紹述,盡祖安石之政乃至年夜患。今安石猶配享廟庭,而京之黨未族,臣謂時政之闕,無年夜于此,何故收人心而召和氣哉![12]

 

與楊時一樣,趙鼎亦將蔡京之罪、靖康之難歸咎于王安石,認為罷黜王安石配享之位已成民氣所向、時政之要,勢在必行。與此呼應,洛學之徒呂好問亦上疏道:“蔡包養網dcard京過惡,乞投海內,削王安石王爵”[13],魏掞之同樣上疏“請廢王安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顥、程頤,列祀典”[14]等等。可見到這一時期,罷黜王安石配享之位、削除其王爵,已然成為程門后學甚至士年夜夫階層的共識。洛學一系前仆后繼的盡力并沒有白費。宋高宗為開脫父兄之罪,籠絡人心,順應形勢,旋即詔命洛學中人胡寅親自撰寫《追廢王安石配饗詔》,包養sd在此詔中明確指出:“今其父子從祀孔廟,禮文掉秩,當議黜包養軟體之,夫安石之學不息,則孔子之道不著。”[15]此詔一出,王安石隨即從“配享孔子廟庭”降為從祀。紹興四年(1134年)蒲月,高宗又命范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重建神宗、哲宗《野史》和《實錄》,同年八月,毀王安石舒王制。至此,洛學一系完成了政治上罷黜荊公新學的任務。

 

二、經學批評

 

以經術為治術是王安石經學最為顯著的特包養心得點,其以《三經新義》為代表,借助科場程式,獲得強力貫徹和奉行。《宋史紀事本末》記載是時情況:“一時學者無不傳習,有司純用以取士。安石又為《字說》二十四卷,學者爭傳習之。自是先儒之傳、注悉廢矣。”[16]《宋元學案》亦載:

 

初,師長教師提舉修撰經義訓釋《詩》《書》《周官》,既成,頒之學官,全國號曰“新義”。晚歲,為《字說》二十四卷,學者爭傳習之,且以經試于有司,必宗其說,少異,輒不中程。[18]

 

由上可見,王安石所確立的新經學在成為科場程式后,獲包養網ppt得史無前例的位置,一時學者無不影從,盡廢古義,從其新義,應舉考試凡與之新義相悖的,一概不予錄取,足見其影響之年夜。然隨著王安石被塑造為北宋滅亡的包養甜心替罪羊,作為其學術支撐的經學亦遭到涉及。洛學一系起首循著學術關乎人心,人苦衷關國運的思緒來批評王安石的經學體系。洛學建構者之一的程頤就說:“明天下之新法害事處,但只消一日除了便沒事。其學化革了人心,為害最甚。”[17]這就是說王安石新法并缺乏懼,可畏的是其經學,玷辱人心,為害最年夜。程頤的這一評價為程門后學展開批評奠基了基調。湖湘學派的胡宏進一個步驟指出:

 

本朝丞相王安石,專用己意訓釋經典,倚威為化,以利為羅,化以革全國之英才,羅以收全國之中流。故五十年間,經術頹靡,日進于曖昧、支離,而六經置于空虛無用之地。[18]

很明顯,胡包養違法宏同樣認為王安石建構的經學,本意并不在于純化學術,而是為了以此籠絡人心,謀取私利,最終反倒敗壞人心,荒廢六經。這實際上是對程頤之批評的延續和強化,將王安石經學惑亂人心的一面提揭出來。而楊時門生陳淵在認同程頤、胡宏之說的基礎上,直扣最基礎,指出安石經學的最基礎之掉:

 

穿鑿之過尚小,至于道之年夜原,安石無一不差。奉行其學,遂為年夜害。……圣學所傳止有《論》《孟》《中庸》,《論語》主仁,《中庸》主誠,《孟子》主性,安石皆暗其原。[19]

在陳淵看來,王安石經學的最基礎過掉不在于穿鑿,而在于不知圣人日用倫包養意思常之“道”,反而以佛老之“道”為“道”,這般則學雜而心邪,見于行事,發于言語,則無一不差。陳氏的這種批評是相當嚴厲的,直接將王安石經學從正統之學中剔除出往,打進異端,消解荊公新學建構的正當性和符合法規性,摧毀新學的學理支撐。

 

其次,洛學中人從倫理敗壞的角度將王安石經學與北宋滅亡關聯起來。胡安國對王安石貶廢《年齡》批道:

 

六籍惟此書出于先圣之手,乃使人主不得聞講說,學者不得相傳習,亂倫滅理,華夏之禍殆由此乎。[20]

 

王安石之所以廢置《年齡》,一方面是因為其散亂難解;另一方面則是認為《年齡》只是有德無位的孔包養ptt子所作,而非有德有位的圣王所作,故將此作為經書,過于牽強,于治道無補。胡安國當然不認同王安石此論,他認為《年齡》是六經當中獨一一個出自孔子之手的,意在匡正君臣名分,使“亂臣賊子懼”。而王安石輕棄《年齡》,不僅使君王不知其論,並且使學者難以研習,廢棄君臣倫理,實是北宋滅亡的本源。

 

上述兩個層面顯然是從外圍進行批評,這還缺乏以完整崩潰王安石的經學體系。洛學中人進而進乎其內,從具體的經義內容展開批評。楊時傾力著作《三經義辨》,詳述其辯駁緣由:

 

荊公黜王爵,罷配享,謂其所論多邪說,取怨于其徒多矣。此《三經義辨》,蓋不得已也。[23]

 

今雖有定論,學者真知其非者或寡矣。屏居投閑,因摭《三經義辨》無害理處是正之,以示后學。[9]

 

在此,楊時表白其辯解緣由,即認為荊公經學多邪說妄論,背離儒道,但卻少有學者能夠識破其非,故為維護正統,警示后學,必須對其經學進行條分縷析的批評21。楊時門下門生王居正緊隨其后,比其師過之而無不及,作《辨學外集》《書辨學》《詩辯學》《周禮辨學》等,針鋒相對地批駁王安石的經義。據《宋史》記載:“居正既進其書七卷,而楊時《三經義辨》亦列秘府,二書既行,全國遂不復言王氏學。”[22]《宋史》之辭難免有夸年夜成分,但楊時師徒深刻經書義理上進行還擊,較之其他學者從情勢上批評,確實給“荊公新學”形成更繁重的打擊。其他洛學中人如邵伯溫作《邵氏聞見錄》、《辯誣》等亦皆以批評荊公經學義理為務。

 

程門后學迭次對王安石經學從立論基礎,到亡國之源,再到經學義理的批評,加之前述政治位置的塌臺,王安石經學的崩潰已是順理成章之事。建炎二年(1128)四月,宋高宗下詔改造科舉取士之法,指出:“經義當用古注,不專取王氏說。”[23]這種政策取向直接導致“荊公《三經新義》,至南渡而廢棄”[24]。

 

三、人身攻擊

 

在品德至上的傳統社會,人身攻擊歷來在學派爭斗中為學者所青睞和應用,以期由否認個人性德品性,進而否認圍繞此人所關涉的一切事物。眾所周知,從人身角度對王安石進行攻擊,二程早已開其端緒。緣由很簡單,因為王安石認為時政之要在于“變風俗,立法式”[25],旨在強調從內在規范來實現他的“回向三代”的政管理想。這就與傳統儒家強調的“人者,政之本也,身者,人之本也,心者,身之本也”[26]的著重從內在、從心性角度為儒家政管理想確立永恒的品德基礎的學術取向不盡雷同。故而程顥指出:“王安石,其身猶不克不及自治,何足以及此!”[27]程顥否認王安石的操行,認為其連最基礎的德性修養都沒有,又何故治國、平全國,并指責其學術道:“王安石博學多聞則有之,守約則未也。”[27]也就是說,程顥認為王安石之學博雜有余,但卻不夠精純。程頤亦指出:“荊公舊年說話煞得,后來卻自以為不是,暮年盡支離了。”[27]又說:“安石心術不正,迫害最年夜。”[5]這就更為劇烈地否認了王安石自己的品德品性。二程從人身的角度批評王安石為兩宋之際的門人、后學所承繼。道南學派的羅從彥就說:“迨熙寧間王安石用事,管心鞅法,甲倡乙和,卒稔裔夷之禍,未嘗不為之切齒痛恨也。”[29]這就是批評王安石專心不純,認為其是以管仲之心,行商鞅之法,最終招致亡國之禍。湖湘學派的胡宏亦指出:

 

及丞相王安石輕用已私,紛更法則,不克不及興才教化,弭奸邪心以來遠人,……棄誠而懷詐,興利而忘義,尚功而悖道,人皆知安石廢祖宗法則,而不知其并與祖宗之道廢之也,邪說既行,正論屏棄,故奸諛敢挾紹述之義,以逞其私。[36]

 

從胡宏的指責中可以看出,他同樣認為王安石心術不正,完整是憑借一己私衷實行變法,輕視教化,興利忘義,尚功悖德,開禍國之端。洛學一系除指出王安石操行修養乏善可陳外,亦對王安石的為官才能進行攻擊,二程門生謝良佐說:

 

王荊公正生養得氣完,為他欠好仕進職。作宰相只吃魚羮飯,得受用底不受用,緣省便往就安閒。嘗上殿進一札子擬除人,神宗不允,對曰:“阿除不得。”又進一札子擬(除)人,神宗亦不允,又曰:“阿也除不得。”下殿出來便乞往,更留不住,生平不平也奇異。[30]

 

在謝良佐看來,王安石氣質純粹,只是不善于仕進,他舉兩例予以說明,一是王安石官至宰相,只吃魚羹飯,無論受用與否,便利省事即可;二是宋神宗凡是禁絕其奏請,王安石皆掛冠而走。謝良佐例舉王安石的官宦生活中的例子來反襯王安石的性情,即倔強不平,缺少通達權變,多有違背臣道之舉。我們從《宋元學案》的《荊公新學略》的記載也可以看出一二:

 

安石在金陵,見元豐官制行,變色曰:“許年夜事,安石竟略不得與聞。”始漸有畏懼,作《前后元豐行》以諛上,蓋求保全也。

 

先是,安石作《詩義序》,極諛上,神宗卻之,令別撰。[24]

 

上述引辭意思很明顯,王安石對神宗極盡阿諛阿諛之能事,映襯出王安石在士年夜夫操守上的虧欠。程門后學對王安石為人、為官的否認,有的顯然是別有效心,如謝良佐所舉的第一例并缺乏以佐證王安石為官才能的缺少,反而恰好能從一個角度來反應王安石自己的清廉樸素。黃庭堅就指出:“余嘗熟觀其(王安石)風度,真視富貴如浮云,不溺于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31]盡管批評的標靶或許掉之無當,但對于復振洛學的程門后學而言,事實的真假已無足輕重,他們旨在從品德基礎上摧毀王安石的個人抽像。平實而論,王安石的個人品質能否真的如程門后學所言的無足可觀,我們可從其他學者的評論中一窺其情。如對于楊時的劇烈批評,蔡上翔就曾為安石回護道:

 

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宋朝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后,元佑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于黨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于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溫公。而龜山之進,又由于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至于龜山在徽宗時,不攻蔡京而攻荊公,則感京之恩,畏京之勢,而欺荊公已逝世者為易與,故舍時政而追舊事耳。[32]

 

這就是針鋒相對地為王安石洗白了。由此也幾多反應出楊時對荊公新學的攻擊內存私衷。更進一個步驟來講,就連王安石的宿敵司馬光亦不得不說:“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33],又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34],確定王安石的人品和文章。后來陸九淵說:“潔白之操,冷于冰霜,公之質也。”[26]鄒元標對王安石亦評價道:“儒而無欲者……儒而有為者……儒而自負者。”[35]以此可見王安石個人操行并非如程門后學所言的那么不勝。但從人身的角度對王安石進行攻擊,其影響和破壞水平無疑是宏大的。因為在德性至上的傳統社會里,一旦從品德操行上否認一個人,那么與此人有關的一切東西都會遭到清理和拋棄,這是中國傳統倫理型社會的特質。而實際上,學術理論能否成立,并不由一個人的品德高低所決定,而完整與理論本身可否自洽息息相關。程門后學出于衛道的需求,從人身角度攻擊王安石,雖然有掉公允,但卻事實地加快了荊公新學的式微。

 

包養意思四、結語

 

兩宋之際,洛學一系以道自擔,著力從實踐上接續和落實二程對荊公新學的批評。這種批評一方面借助皇權的推動,加快荊公新學的式微,使荊公新學在兩宋之際風行60余年之后,走下神壇,漸趨無聲,消散在歷史深處。另一方面程門后學的批評亦扭轉洛學日趨陵夷的命運,使洛學由程頤往世后的艱難存續轉進至“紹興之初,程氏之學始盛”[36]的局勢,為南宋儒學的發展賡續學脈、奠基規模,這可從撐起南宋儒學的三年夜學術門戶:朱子理學、陸九淵心學和陳亮、葉適的事功學派皆由洛學導其源、開其先獲得直接的印證。展開來講,朱子乃程門四傳門生,真德秀指出:“二程之學,龜山得之而南傳之豫章羅氏,羅氏傳之延平李氏,李氏傳之朱氏,此其一派也。”[37]全祖看更進一個步驟說:“豫章之在楊門……一傳為延平則邃矣,再傳為晦翁則年夜矣。”[29]由此可見程門后學對朱子理學的形塑之功。就陸九淵心學來講,全祖看曾在勾畫其學術淵源時指出:

 

程門自謝上蔡以后,王信伯、林竹軒、張無垢至于林艾軒,皆其前茅,及象山而年夜成。[38]

 

象山之學本無所承,東發以為遙出于上蔡,予以為兼出于信伯。蓋程門已有此一種矣。[39]

 

在全祖看看來,陸九淵雖無明確的師承,但其心學體系絕非是空中樓閣,程門后學謝良佐、王蘋、張九成、林季仲、林光朝等皆是其思惟前導,尤其是謝良佐、王蘋對其影響最年夜,頗有遙啟之功。再來看一下事功學派與洛學的關系:

 

永嘉以經制言事功,皆推原以為得統于程氏。[40]

 

永嘉之學統遠矣,其以程門袁氏之傳為別派者,自艮齋薛文憲公始。[41]

 

這兩段話的意思是說,永嘉事功學派可經程門門生袁溉溯源至二程。換而言之,事功學派亦是由二程洛學開端、肇源。可見,在南宋鼎足而立的三年夜學派皆仰賴程門后學的積極傳道,得以建宗立派。

 

同時,程門后學在批評荊公新學過程中,亦推動了晚期道學學術話語體系的建構和構成。眾所周知,道學區別于其它形態的儒學的一個主要指標就是樹立新的學術話語體系,諸如理氣關系、未發已發、天命之性、氣質之性、求仁等,這些命題在北宋五子往世之后,很年夜水平上有賴于兩宋之際程門后學的接續、推闡和發明。而這一行動的落實雖是在包養網站多點展開的,但與新學的義理辯爭無疑是最主要的一環。在具體的辯爭中,洛學一系集中辯駁了荊公新學的割裂天與人的道論、性無善無惡思惟、以利為義、格物等思惟,他們的批評,使得道與日常事物的關系問題、心性關系問題、言仁求仁問題、性善氣質問題成為南宋後期道學特別關注的話題[42]。也就是說,他們因為配合的學術任務,將原來較為疏散的學術話語在辯爭中進行深化和提煉,提醒了后來理學發展的基礎命題,直接推動了晚期道學話語的凝集和構成,為其最終在朱子那里實現定型起到助推之功,成為道學學術話語建構史上不成或缺的一環。

 

注釋
 
1 何俊師長教師曾指出:“洛學成為新學最強無力的理論對手,除了洛學自己為北宋儒學的最后成績,儒學的精力在洛學中獲得自覺的闡發,從而在思惟上與新學最基礎對立以外,內在的但卻長短常主要的緣由,是二程兄弟在現實的政治斗爭中,已實際上成為舊黨的精力領袖。”(參見何俊:《南宋儒學建構》,上海國民出書社2004年版,第4頁。)
 
2 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年版,第54頁。
 
3 劉摯說:“王安石經訓,視諸儒義說得圣賢之意為多,故先帝立之于學,程式多士。……至其經義,蓋與先儒之說并存,未嘗禁也。”(黃宗羲著、全祖看補:《荊公新學略》,《宋元學案》第4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3253頁。)
 
4 尹焞:《和靖集卷一·年譜》,影印文津閣四庫全書第379冊,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560包養網推薦頁。
 
5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第2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26冊,上海古籍出書社1992年版,第473、101頁。
 
6 朱杰人等編:《伊洛淵源錄》,《朱子全書》第12冊,上海古籍出書社、安徽教導出書社2002年版,第975-976頁。
 
7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周許諸儒學案》,《宋元學案》第2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152-1153頁。
 
8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元佑黨案》,《宋元學案》第4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3153頁。
 
9 楊時:《龜山集》,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25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116、117、307、317頁。
 
10 脫脫等:《宋史》第11冊,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3669頁。
 
11 據《宋史》卷四百二十八、列傳第一百八十七《楊時傳》載:“士之習王氏學取科第者,已數十年,不復知其包養違法非,忽聞以為邪說,議論紛然。諫官馮澥力主王氏,上疏詆時。會學官中有紛爭者,有旨學官并罷,時亦罷祭酒。”(脫脫等:《宋史》第36冊,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2742頁。)
 
12 畢沅:《續資治通鑒》第2冊,岳麓書社2008年版,第688頁。
 
13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滎陽學案》,《宋元學案》第2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909頁。
 
14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劉胡諸儒學案》,《宋元學案》第2冊,中包養故事華書局1986年版,第1403頁。
 
15 胡寅:《追廢王安石配饗詔》,《斐然集·崇正辨》,岳麓書社2009年版,第286頁。
 
16 陳邦瞻:《學校科舉之制》,《宋史紀事本末》第1冊,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374-375頁。
 
17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荊公新學略》,《宋元學案》第4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3239、3253、3247頁。
 
18 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第二下·二師長教師語二下》,《二程集》上,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50頁。
 
19 胡宏:《五峰集》,《胡宏著作兩種》,岳麓書社2008年版,第147-148、90頁。
 
20 脫脫等:《宋史》第33冊,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1630頁。
 
21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武夷學案》,《宋元學案》第2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177頁。
 
22 楊時先宗新學,后改從洛學,對新學頗為熟習。程頤對其評價道:“楊時于新學極精,本日一有所問,能盡知其短而持之。介父之學,大略支離。伯淳嘗與楊時讀了數篇,其后盡能推類以通之。”(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第二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二程集》上,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28頁。)朱子亦道:“龜山楊氏指其離內外,判心跡,使道常無用于全國,而經世之務皆私智之鑒者,最為近之。”(朱杰人等主編:《晦庵師長教師白文公函集》卷70,《朱子全書》第23包養價格冊,上海古籍出書社、安徽教導出書社2002年版,第3384頁。)
 
23 脫脫等:《宋史》第34冊,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1737頁。
 
24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第1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25冊,上海古籍出書社1992年版,第248頁。
 
25 王安石:《答手詔封遠乞能政事表札子》,《王安石選集》上,吉林國民出書社1996年版,第454頁。
 
26 陸九淵:《荊國王文公祠堂記》,《陸九淵集》,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33、232頁。
 
27 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第二上·二師長教師語二上》,《二程集》上,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7、17頁。
 
28 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第十九·伊川師長教師語五》,《二程集》上,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247頁。
 
29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豫章學案》,《宋元學案》第2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270、1269頁。
 
30 朱杰人等主編:《上蔡語錄》卷上,《朱子全書外編》第3冊,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0年版,第5-6頁。
 
31 黃庭堅:《跋王荊公禪簡》,《山谷題跋》,上海遠東出書社1999年版,第168頁。
 
32 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卷24,上海國民出書社1973年版,第329頁。
 
33 司馬光:《奏札并舉蘇軾等錄》,《司馬溫公集編年箋注》第6冊,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巴蜀書社2008年版,第106頁。
 
34 司馬光:《與呂晦叔簡》,《司馬溫公集編年箋注》第5冊,巴蜀書社2008年版,第105頁。
 
35 鄒元標:《愿學集》,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94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包養甜心網年版,第186頁。
 
36 陸游:《老學庵筆記》,三秦出書社2003年版,第313頁。
包養俱樂部 
37 真德秀:《西山讀書記(二)》,《全宋筆記》第10編第2冊,年夜象出書社2018年版,第415頁。
 
38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象山學案》,《宋元學案》第3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884頁。
 
39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震澤學案》,《宋元學案》第2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047頁。
 
40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龍川學案》,《宋元學案》第3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830頁。
 
41 黃宗羲著、全祖看補:《艮齋學案》,《宋元學案》第3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690頁。
 
42 陳來:《略論宋代道學話語的構包養違法成》,《石家莊學院學報》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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